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
2018年招生章程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錄取行為,切實維護考生與學院的基本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我院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院全稱為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學院代碼為4151014645。
第二條 學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區青龍管委會航空大道中段。
第三條 我院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四川東星航空教育集團投資舉辦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職院校,主管部門為四川省教育廳,招生納入國家統招計劃。
第四條 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頒發由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與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校內監督舉報電話為: 028-35060666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并監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委員會由學院院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學院院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下設由院長、分管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是組織和實施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與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并對處理結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專科層次招生計劃以省招辦(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政策,認可按照國家政策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1.高職(專科):招收參加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對口高職(專科):招收參加2018年四川省組織的對口高職考試的應(往)屆職高、中專和技校畢業生。
第十三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與計劃數的比例為1.2︰1。
第十四條 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五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照“總分優先、第一志愿優先”的原則,將高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配到還未滿額的其他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院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我院招生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十七條 報考我院考生需提前經我院面試體檢合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體檢
第十九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狀況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民航專業特點,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 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殘疾。
2. 任何一眼矯正視力不能達到4.8以上,或鏡片度數大于800度、或斜視、色盲、色弱。
3. 嗅覺遲鈍。
4. 口吃。
5. 聽力障礙。
6. 有紋身。
第六章 新生報到
第二十條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新生未經錄取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學院嚴格執行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批準的收費標準,對錄取到我院的學生收取學雜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 退費辦法:按《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學生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置獎學金、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等多項措施的同時,也為家庭困難的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提供方便。此外還鼓勵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二十四條 學校抽調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本校專業教師或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招生宣傳、咨詢接待、錄取或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且無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參加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我省和學校組織的各類單獨考試。同時,除本章程、《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報考指南》及《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與招生計劃》規定的原則與內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錄取環節對考生的不當承諾均屬違規,由此而造成的法律、經濟及其它責任概與學校無關并由承諾者個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熱情接待來信來訪。
第二十七條 我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九章 招生咨詢及信息查詢
第二十八條 學院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官方網站的“錄取查詢”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九條 我院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招生網,網址為:www.schk777.com。
2. 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處,咨詢電話:028-35060666 。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